为规范我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下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武科大教发[2023]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永辉、刘俊洁
副组长:王路遥、李 伟、韩振勇
成 员:唐金汉、黄显涛、闫萌萌、平 洋、贺晓萌
二、推免对象是我院2027届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申请推免生资格范围内:
1.因学籍异动编入2023级(五年制专业2022级)学习的学生,如果以往有机会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但当年未提出申请、申请落选、自愿放弃资格或被取消推免资格的学生;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学生(含解除处分情形)。
三、推免名额及排名方式
(一)推免名额2人。
(二)排名方式。依照学院推免成绩量化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结合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学研究、竞赛成绩、社会服务与奖励综合考量确定排序名单,根据学校统一分配名额,按最终排名依次推免。
四、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态度端正,诚实守信,
无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
四级成绩达到425分。
(三)身体健康。
四、遴选指标体系及各指标所占比值
1.综合成绩:是学业综合成绩(本专业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附加奖励分×0.5%。
2.附加奖励分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活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其它,共5类,满分100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20%,参加志愿服务10%,科研成果30%,竞赛获奖30%,其他奖励10%。
推荐原则:按综合成绩分值高低排序,名次靠前者优先获取推免资格,排名靠前者如有放弃则依次递补。
五、推免工作程序
1、8月28日-9月3日:体育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操作方案,报本科生院审核同意后向学生公布,体育学院正式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汇总表》并上交给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贺晓萌老师(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504259895@qq.com,纸质版交到北苑体育中心305办公室,电话:18571611219),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校教务系统出具的本人目前总成绩单。学生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逾期不候。
3、9月5日-9月7日,体育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核查核准相关材料,安排学生答辩,最后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本科生院。
4、9月8日-9月9日,本科生院收集、整理与审核学院拟推荐名单、成绩单及相关材料,上传各学院(部)推荐方案实施办法至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5、9月10日-9月13日,体育学院公示拟推荐名单。
6、9月14日-9月16日,本科生院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公示拟推荐名单。
7、9月17日,本科生院上传学院推荐方法及推荐名单等相关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政策审核,报教育部备案。
六、监督管理
(一)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对在推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交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推免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原则。申请人如与相关工作人员本人、其配偶及其子女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全程回避且不得参与推免工作。未按规定回避者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回避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免生的选拔工作接受院内监督,监督电话:027-68893601
附件:1.体育学院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成绩量化标准
2.武汉科技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学院(部)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
体育学院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