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1、体育学院日常教学运行(教师上课)情况检查实施办法


为了保障体育教学工作有序正常的运行,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调、停课制度。

1、凡需临时调、停课的任课教师,必须按时提前办理好调、停课的相关手续,并安排好有关的停课班级学生。

2、任课教师务必严格按规定,给停课的班级找空隙时间补课;并要求每个补课的班级至少要有3个以上的学生签名,来证明已经补过了课。


二、每学年(上、下两个学期)学院排定的教师任课表,原则上一律不准随意调动。

1、由于每学年(上、下两个学期)学院排定的教师任课表与学校大课表上的各学院学生体育课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都是同步的;因此,每位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上课班级(包括所选项目)一经排定,原则上一律不准随意调动(特殊情况除外)。

2、每学期学院排定的教师任课表,按学校教务部门要求,开学第1周,报教务处备案。


三、定期进行任课教师上课情况的检查。

1、学校专职教学督导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学校教务部门如实汇报检查情况。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按照学校要求,学院领导每学期到现场间隔听课不应少于3次,并按规定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体育课听课记录表》。

3、同时,各教研室主任也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自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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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教学秘书)


一、在体育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本科生及专科生公共体育课程的管理、联络、协调工作,并通过各教研室主任将学校教务部门下达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及时传达给每位任课教师。

二、具体负责全校本科生及专科生公共体育课程的教学安排(排课、补缓考安排、课程重修班开课安排、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安排、毕业生清考安排等)以及学生体育课程成绩管理工作(成绩单的打印、整理、上报及存档等)。

三、同时负责学院全体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课酬)、郊外交通补贴的计算、核定及上报工作;协助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做好教师的教学评优和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工作,负责与学校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及联络,收集和了解教务日常工作及课程建设的相关信息,向学院主管领导提供信息和工作思路,当好参谋;另外还兼任体育学院网络信息管理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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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育学院对青年教师实行指导教师制的试行办法


为了使青年教师能更快地胜任高等学校体育教学、科研训练。课余体育工作等,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体育学院特制定对青年教师实行指导教师制的试行办法。

一、对象及期限界定

接受指导教师的对象: 是指从各类高等学校毕业分配或引进到我校的、三十五岁一下还未获得中级职称的教师。指导期限即从我校完成见习转正、获得助教、直至获得讲师职务的全部阶段。

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 是由教研室选派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的组织指导能力,师德高尚,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即对从来我校完成见习转正、获得助教、直至获得讲师职务的全部阶段进行指导。

二、目标及主要内容

思想政治方面:注重政治思想学习,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1、爱事业、爱学校、爱学生。

2、尽职、尽责、求实、进取。

3、师德高尚、行为规范。

教学方面: 熟练掌握体育基础课和一门以上专项课的全部教学环节。

1、教学计划的了解、熟悉和制定。

2、学期计划的安排,教材的熟悉和钻研,课时计划(教案)的准备和实施。

3、教学程序。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运用和创新。

4、理论课教学的准备,试讲,授课及可后小结。

5、考试、评分、教学评估。

6、认真完成任取期学校额定的工作量。

科研方面: 努力学习、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积极参与本学科的科研工作。

1、制定科研工作计划,选择自己学术发展方向。

2、多读书,多收集信息资料。

3、重视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究,积极申报科研课题。

4、认真完成任职期学校安排的科研工作。

业余训练、竞赛组织及裁判工作: 从时间中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实际工作能力。

1、积极参加教研室安排的业余训练、竞赛组织及裁判工

作。

2、具备指导1-2个项目的业余运动队训练的能力。

3、能独立组织好部分体育单项的竞赛工作。

4、能胜任学校组织的各体育单项比赛的裁判工作,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一级裁判水平。

5、积极参加社会体育工作,能胜任省、市、校际体育单项裁判工作。

三、具体要求

1、每学期开学、期中、期末指导教师对被指导教师都要具体指导开学的各项准备,期中的各项检查,期末的各项小结和总结。

2、指导教师对被指导教师应具体指导教材、论文的撰写,课题设计,立项申报等科研工作。

3、指导教师对被指导教师在学校体育各单项比赛的组织方法、结构、程序进行具体指导,对裁判工作的能力进行指导和培养。

4、指导教师应经常督促被指导教师努力抓好外语、计算机知识的学习,提高水平,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通级考试。

5、被指导教师应定期主动的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的情况,提出问题,得到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和帮助。

四、考核与奖励

考核通过的标准是: 被指导教师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能按期完成见习转正、助教任职、直至晋升讲师职务。同时视为指导教师完成了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应向教研室递交书面指导工作小结)

对指导教师每学期教研室可记给18学时的工作量。被指导教师能较好完成每一任职段(见习转正、助教任职) 和提前晋升讲师职务的,体育学院对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不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工作或指导效果差(指导教师工作失职,青年教师没有按学校要求按时完成任职段的职责,青年教师出现严重教学事故,年终考核不合格) 者,教研室可酌情撒换指导教师,对撤换下来的指导教师在3-5年里不再安排担任指导教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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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体育学院教研活动的暂行规定


教研活动是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教师的工作职责。为了发挥教师的集体作用,交流教学经验,开展教学研究,互相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我校体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教研活动暂行规定。

一、教研活动的内容

(一)体育教学理论、竞赛规则的学习;

(二)研究体育教材、教法、裁判方法、教学改革;

(三)组织课程建设的立项、检查和初评;

(四)进行教学研究的专题讨论;

(五)督促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组织公开课、观摩课、分析、讨论课;

(七)各运动项目的身体练习及其它教学工作;

二 、教研活动的组织形式、时间及要求

(一)以教研室为单位,每学期初制定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期末要有小结和材料汇编;

(二)每学期的教研活动规定是一周一次,时间由教研室确定;

(三)教研活动严格按教研计划执行,每位教师及有关人员应准时参加并做好相应准备;

(四)主持人要有书面文字材料,以备存档;活动组织者要认真备课,细心组织;

(五)教研室要指派专人负责教研活动的记录和考勤;

(六)教研活动的计划更改由教研室主任提前通知全体教师及相关人员;

(七)学院组织的教研活动应列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提前通知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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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体育学院各类奖项评选程序


学校设置各类奖项评选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鼓励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和提高教务管理水平。

一、教学成果奖评选程序

1、对照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条件,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由项目负责人持相关成果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体育学院提出申请。

2、体育学院组织专家初评,并填写“推荐表”,报教务处。

3、学校组织评审。

4、校长批准、公布评选结果。

二、教学优秀奖评选程序

1、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持相关成果材料,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体育学院提出申请,

2、体育学院教学指导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初评,提出向学校推荐一、二、三等奖人选名单,经公示后,如无异议,学院签署意见后连同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报教务处。

3、教务处将材料汇总,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和获奖等级。

4、教务处将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结果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

三、十佳青年教师评选程序

1、对照学校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条件,凡符合评选条件的的教师持相关成果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体育学院提出申请。

2、体育学院组织专家初评,并填写“推荐表”,推荐1-2名青年教师,报校党委宣传部。

3、党委宣传部将所有材料汇总,提交校评定小组进行审评,并初步报定十佳青年教师人围名单,在全校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4、党委宣传部收集评议意见,校评定小组将最后评议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确定十佳青年教师正式人选。

四、“十佳师德标兵”评选程序

1、体育学院分工会在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教职工对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1名“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经公示后,如无异议,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述材料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

2、校教代会常委、校工会委员、基层工会主席投票产生初定人选。

3、将投票结果公示,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批、表彰。



6、学期教学总结与成绩评定及登录规范


教学总结与成绩评定及登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位教师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涉及到教师对教学情况掌控、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运用、教学效果以及学生学业成绩等方面内容,为进一步严格教学管理,制定本规范:

一、学期教学总结

()每位教师应于成绩登录周后的一周,按学院、教研室要求将学期教学总结连同教案一并上交。

()学期教学总结应包含的内容

1、授课时间

2、授课班级信息(学院、专业、班级、人数、教学时数)

3、授课类型

4、授课总时数

5、教学计划、内容、任务完成情况

6、学生学习、考核情况(含成绩分析)

7、学生出勤情况

8、教学意见和建议

二、成绩评定及登录

()成续评定

1、往重终结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

终结评价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考试内容、考试方法、考试评分的要求,过程评价以学生考勤、学习态度、上课表现、参与课余体育锻炼竞赛、完成课后作业等为依据,做好记载,进行评定。

2、期末成绩、平时成绩均以百分制取整数分(遇小数进为整数)

3、期末占总评成绩的80%,平时占总评成绩的20%

()成绩登录

1、单学期第十七周完成,双学期第十八周完成(或根据学校教学计划、任务在停课后一周内完成)

2、保健班任课教师于第十六周将保健班学生成绩汇总至教学秘书处与教学秘书一并先行登录(注意整理好保健班学生信息,如学号、学院、专业、班级等)

3、登录程序

武汉科技大学网http//www.wust.edu.cn→教务处→教师进入→用户名→密码→ 成绩录入→点击班级→设置期末→平时百分比→录入成绩→提交

4、一学期无故旷课、缺课、请假累计达教学时数1/3及以上的学生,双击标识,点击未参加。

5、缓考学生,双击标识,点击缓考(缓考手续、缓考申请单交教学秘书)

6、缺考学生,原则上平时成绩以0 分计,按期末实际参加考试成绩评定。

7、成绩一旦登录,不得擅自更改。


7、体育学院教师备课教案规范

完整教案内容应包括:

一、教案封面填写规范

1、部门单位

 2、课程名称

 3、授课年级

 4、任课教师

 5、职称

 6、授课年月、时段

二、教学日历填写规范

1、学年度、学期

2、授课对象

3、课程名称

4、授课教师

  5、授课周次

6、授课学时

7、理论 实践

8、考核方式

9、使用教材

  10、教学进度安排(教案次页)

三、授课班级信息记载
1、班级

2、对应班级人数

 3、对应班级上课时间

 4、对应班级实习周情况

5、对应班级实际上课周情况

四、课次教案编写规范
1
、年月、周次、课次填写清楚

 2、教学内容、任务

根据教学日历确定教学内容,根据教学内容确定教学任务

 3、备课中心三部分

准备部分包括:

①集合,检查记载学生到课情况

②宣布课的内容、任务

③安排见习生

④准备活动

基本部分包括:

教学内容的

讲解:要领,重、难点,易犯错误

②示范

③组织方法

④要求

结束部分包括:

①整理活动

②小结

③布置作业(可略)

五、学生信息

1、学院、专业、班级

2、姓名、学号、考勤、成绩评定记载


8、学生缓考操作程序


一、学生持武汉科技大学校医院(其他医院无效)开具的加盖了校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

二、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个人缓考申请(附诊断证明)。

三、缓考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四、教务处主管教学处长签字。

五、任课教师收取以上4条完备的学生缓考申请表并诊断证明,于成绩登录的同时,交学院教学秘书处。



9、学生进入保健班操作程序


一、学生持武汉科技大学校医院(其他医院无效)开具的加盖了校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

二、学生个人根据诊断证明写出申请。

三、学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四、学生将学院签字、盖章后的申请并诊断证明,交任课教师,于下次课时听取回复。

五、任课教师将学生申请交学院教学秘书,并索取回复。

六、任课教师于下次课通知学生。

七、学院教学秘书与保健班任课教师应先行安排好有关保健班教学事宜。



10、武汉科技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教体艺【200212号文)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北省教育厅(鄂教体艺【200517号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2005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教育厅(鄂教体艺【200523号文)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05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体质健康标准》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盛建龙

副组长:盛克庆

组员:各院系处、校医院、校团委有关负责同志

见(教体艺【200212号文)附件二

二、职责分工

1、校领导主要负责实施《标准》的部署,筹划必要的场地、器材和经费,把握实施工作方向。

2、教务处主要负责实施《标准》过程中的组织、计划调整和时间安排、测试工作量认定等工作。

3、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主要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及实施《标准》的宜传工作和思想发动工作。

4、校医院主要负责审核因病或残疾学生免于执行《标准》的申请。

5、体育学院主要负责《标准》测试、评定成绩、确定等级;《学生体质健康登记卡》记载;每年将学生《标准》成绩汇总报教务处;将应届毕业生《学生体质健康登记卡》在学生毕业前报学生工作处存入学生档案。

15见解读实施《标准》指导方法

三、实施细则

(一)测试项目和评分

1、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台阶实验、立定跳远、握力,详见湖北省教育厅(鄂教体艺【200517号文)

2、评分标准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标准》评分表为准(二)

奖励与降低分数的办法

1、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奖励5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

1)早操和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达到98%以上,并认真锻炼者;

2)获等级运动员称号者;

3)参加校运动会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名次者(不含体育特长生);

4)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者。

以上条款由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提供奖励加分学生名单和加分数,每年531日前交体育学院。

2、对体育课、早操和课外体育锻炼无故缺勤,一年累积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1/3者,其《标准》成绩应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3、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但必须是在保健班上课的学生),经校医院审查、医生证明,体育学院核准后,可免于执行《标准》,所填表格(见解读附表7)存入学生档案。

(三)《标准》测试时间

《标准》测试在课外活动时间进行,一、二年级安排在每年的45月份进行,三、四年级安排在每年的11月份进行。体育学院将学生《标准》成绩登记汇总报教务处。

等级评定与有关要求:

各个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86分以上者为优秀,76-85分为良好,60-75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缴并记入《学生体质健康登记卡》。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于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毕业年级的等级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评定,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准予毕业;《标准》成绩不及格者,按肄业处理。

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当年方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及奖学金的评选。

体育学院每年向教务处呈报一次《标准》成绩。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本办法至颁布之日起,从2013级学生开始执行。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学校《标准》实施领导小组。



11、理论试卷出卷工作程序


一、学院统一命题的考试,由学院统一安排。

二、学院无统一命题,由任课教师以理论作业、小论文等形式替代理论考试安排时,由任课教师自行命题、评分,但须按学院要求评分完毕后上交全部或部分学生理论作业、小论文。

三、任课教师如对任课班级进行正式理论考试,其工作程序如下:

1、任课教师须准备AB两套试卷及标准答案,交学院审查。

2、审查通过后,到学院教学秘书处领取理论试卷申报表(送审单),填写后,到教务处签字。

3、持签字后的申请表到校印刷厂印制试题,领取试题纸。

4、考试、评分结束后,将试题及答题后的试题纸交学院教学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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