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1年武汉科技大学学生篮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推动我校篮球运动的开展,丰富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定于2011年4月在黄家湖校区举行2011年武汉科技大学学生篮球比赛,望各学院接通知后积极准备,组织好本学院的参赛队伍。
有关《竞赛规程》、《报名表》等详见附件。
                武汉科技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2011武汉科技大学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武汉科技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武汉科技大学体育课部
共青团武汉科技大学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武汉科技大学社团联合会
武汉科技大学学生篮球协会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4月29日,黄家湖校区北区篮球场。
五、参赛单位:
材料与冶金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管理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机械自动化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文法与经济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医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六、参赛资格:凡武汉科技大学在籍学生且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包含体育特长生)。
七、比赛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组队,每学院限报男队、女队各一支队伍。每队可报领队1名(男、女队领队为同一人)、教练员1名,队员15名。
    2、比赛分小组循环赛和淘汰赛。小组赛分为两组,每队抽签进行小组赛;取小组赛每组前四名进入淘汰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对获得第一至八名的学院代表队颁发奖状及获奖证书,另设最佳参与奖(团体)男子、女子组各一个。
九、比赛中具体事情按附则处理办法解决。未尽事宜,领队会商议。
                                      武汉科技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2:
2011年武汉科技大学学生篮球比赛附则
一、比赛规则
1、每场比赛时间:每场比赛分上下两个半场,每半场二十分钟(包含暂停,换人等时间),中场休息10分钟。
2、暂停次数:每队上下半场各有两次暂停机会,每个加时赛每队一次暂停机会,规定时间未使用的暂停不得保留至下节或加时。
3、关于跳球:每场比赛上半场由中圈跳球开始,下半场交换场地后由上半场跳球未获得球权的队从中线发界外球开始。加时赛同上。
4、加时赛:下半场比赛结束,如两队比分相同,则进行一次或多次五分钟加时赛,每次加时赛前有两分钟休息时间。
5、犯规:单场比赛个人犯规达到五次自动退场;每个半场,每队球员犯规总数满六次时,其后每次犯规判对方罚球两次或三次。
6、弃权:比赛时间到时,若某队队员不足五人,比赛不得开始;如十分钟后还不足五人,则由裁判判定该队弃权,另一队获胜。
二、比赛时间
1、领队会议时间:4月15日领队会上将由各学院领队抽签决定自己所在小组,共同商定比赛细则,如有异议应于当日提出并集体讨论决定处理办法。同时上交比赛报名材料,含球队构成及监察员与记录人员资料,其中队员必须有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社联办公室召开领队会议
2、比赛时间:4月18日中午开赛,到4月29日结束所有比赛。中途如遇到天气恶劣,则赛向后顺延,每天比赛时间为中午12:40开始,比赛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需通知各学院领队。
三、注意事项
1、比赛地点为黄家湖校区北区室外篮球场,请各参赛队伍提前10分钟到场热身,比赛开始十分钟内仍未到场视为比赛主动弃权,该场比分记为0:10。如比赛遇雨则顺延进行。
2、本次比赛收取每队纪律保证金300元,并于4月15日领队会时与报名表一并上交。比赛结束后退还各代表队纪律保证金。当日需携带队员学生证复印件,并领取比赛时间安排的赛程表。
3、比赛中,各队队员需携带学生证到记分台核对登记,未能正常登记球员不可上场,同时,比赛开始二十分钟内仍未登记球员不可上场。
4、各代表队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尊重裁判,尊重对手,杜绝出现过激行为。比赛过程中一旦有过激行为出现,则立即取消相关人员本次比赛资格,没收该队纪律保证金,并通报该学院。各代表队要高度重视队员身体保护,以免受伤;比赛中出现的各种身体损伤,组织方概不负责。
5、对裁判或比赛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赛后与组委会沟通。比赛过程中每队只能由队长与裁判交流,其他人不得干预比赛,违者判罚技术犯规(并计入该队累计犯规)。

四、运动员竞赛纪律

1、凡参加本次篮球赛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工作人员都应该讲文明礼貌,遵守大会纪律,服从大会的统一指挥,尊重观众,尊重裁判。
2、各队领队应带头遵守大会各项规定,服从裁判的正确判罚,加强对运动员的教育管理。对比赛成绩有异议,必须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会组委会提出申述,否则不予受理。
3、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运动员在场上不服从裁判,在裁判宣布继续比赛,仍不恢复比赛,导致比赛中断五分钟的即为罢赛,组委会有权取消罢赛队员的比赛资格,不得再继续参加后续比赛。
4、全体参赛人员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在比赛中没有比赛项目的运动员和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干扰比赛秩序。
5、各领队带领本队(替补)队员在指定位置观看,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乱扔废物,当参赛队离开场地时,要清扫好卫生。
6、比赛结束后,各队领队应组织好本队队员迅速离开场地,准备下午的课程,不得以比赛为由发生迟到或缺课等违纪现象。
五、比赛中过激行为的处罚
1、比赛中不服从裁判判罚的,取消该队员本场比赛资格。
2、比赛中出现辱骂对手、辱骂观众、辱骂裁判的,取消该队员本次大赛所有的比赛资格,并处罚纪律保证金100元。
3、比赛中出现打架行为的,取消该队员所有比赛资格,并对个人加罚50元,如该队员不执行判罚,由本队承担相应后果,取消该队下场比赛资格。同时报请校团委通报该学院,并按《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违纪条例》对该队员进行相应处分。
4、比赛中出现打架行为超过三人,取消该参赛队本次所有比赛资格,所有成绩取消,并处罚所有保证金,同时报请校团委通报该学院,并按《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违纪条例》,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分。
六、有关体育特长生的规定
所有参赛体育特长生(包括非篮球专业)赛前作统一登记;若该场比赛有特长生上场比赛,该队最后得分为 :最后得分=实际得分 — 上场参赛
特长生人数×8 。即每一名特长生上场,该队得分减8分。每队最多可减去得分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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