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基层党组织2021年7月主题党日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1-07-1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主题党日活动主题

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习近平: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讲话

3.习近平: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重要讲话精神;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

6.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

8.召开“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学习要求

1.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百年党史给予我们的经验启示,科学概括伟大建党精神,围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主题明确提出“九个必须”重要要求,向全体党员发出了新的时代号召。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迅速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2.6月29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七一勋章”获得者颁授勋章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说,受到表彰的“七一勋章”获得者,就是各条战线党员中的杰出代表。在他们身上,生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拼搏奉献、廉洁奉公的高尚品质和崇高精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从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功勋党员,大力宣传“七一勋章”获得者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德,营造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性质宗旨,牢记党的初心使命,不懈奋斗,永远奋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进!

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重视对历史的学习和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与运用,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史为鉴、更好前进。《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这篇重要文章,是总书记2013年3月至2021年3月期间文稿中有关这方面内容的节录。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这篇重要文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追随总书记遍及祖国大江南北的“红色足迹”,深刻领悟这些基本道理,进一步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巨大热情。

4.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强调,回望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必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宝贵经验传承好、发扬好,铭记奋斗历程,担当历史使命,从党的奋斗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学好用好党的创新理论;进一步赓续红色血脉,发扬光荣传统;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担当历史使命。

5.6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进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红色血脉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本色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力量源泉。回望过往历程,眺望前方征途,我们必须始终赓续红色血脉,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继往开来,开拓前进,把革命先烈流血牺牲打下的红色江山守护好、建设好,努力创造不负革命先辈期望、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各级党组织要谨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领会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始终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坚持理想信念、坚持初心使命、坚持光荣革命传统和坚持推进自我革命,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

6.6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徽党旗的基础主干法规,是党徽党旗制作、使用、管理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发挥党徽党旗的政治功能,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党员党的意识,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旗帜下奋勇前进。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徽党旗知识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党徽党旗的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自觉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

7.党的教育方针是党领导教育工作的总纲领、总路线和总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劳动教育纳入党的教育方针,将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为国家法律规范,在我国教育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和深远影响。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有力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把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使党的教育方针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耳熟能详、自觉运用的日常规范。

8.“七一”后,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四、学习参考资料

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1/07/01/ARTI1625122624003841.shtml

2.习近平: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1/06/29/ARTI1624962942356261.shtml

3.习近平: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https://www.12371.cn/2021/06/15/ARTI1623741975530970.shtml

4.习近平:铭记奋斗历程担当历史使命 从党的奋斗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

https://www.12371.cn/2021/06/18/ARTI1624012628821728.shtml

5.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 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

https://www.12371.cn/2021/06/26/ARTI1624697079599309.shtml

6.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https://www.12371.cn/2021/06/28/ARTI1624876462085241.shtml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

http://www.gov.cn/xinwen/2021-04/29/content_5603947.htm

五、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支部主题党日”程序:(1)通报党员到会及本月党费交纳情况;(2)重温入党誓词;(3)集体诵读党章;(4)集中学习讨论;(5)主题党课;(6)联系支部的领导讲话等等。

2、讲党课相关注意事项:(1)讲党课频次一般是一个季度至少有一次党课;(2)讲党课主要由所在支部的校领导、支部书记、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其他支委及支部的联系校领导,等等。

3、记录规范:(1)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要求记录规范,参会人员、时间、地点、议题、流程、以及每个人发言,要求尽量记录完整,不能简单总结记录一句话;(2)各二级党组织对所属各支部活动及党课情况实行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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